更新日期:2023年01月09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天資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一、企業(yè)資信能力
1、企業(yè)注冊資本金3億元以上。
2、企業(yè)凈資產3.6億元以上。
3、企業(yè)近三年上繳建筑業(yè)業(yè)務稅均在5000萬元以上。
4、企業(yè)銀行授信額度近三年均在5億元以上。
二、企業(yè)重要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要求
1、企業(yè)經理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工作經歷。
2、技術負責人具有15年以上從事工程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級職稱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或注冊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主持完成過兩項及以上施工總承包一級天資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術工作或甲級設計天資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項目
3、財務負責人具有高級會計師職稱及注冊會計師資格。
4、企業(yè)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一級項目經理)50人以上。
5、企業(yè)具有本類別相干的行業(yè)工程設計甲級天資標準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
三、科技提高水平
1、企業(yè)具有省部級(或相稱于省部級水平)及以上的企業(yè)技術中間。
2、企業(yè)近三年科技運動經費付出平均達到業(yè)務額的0.5%以上。
3、企業(yè)具有國家級工法3項以上;近五年具有與工程建設相干的,能夠推動企業(yè)技術提高的專利3項以上,累計有用專利8項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項發(fā)明專利。
4、企業(yè)近十年獲得過國家級科技提高獎項或主編過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yè)標準。
5、企業(yè)已建立內部局域網或管理信息平臺,實現(xiàn)了內部辦公、信息發(fā)布、數(shù)據(jù)交換的網絡化;已建立并開通了企業(yè)外部網站;使用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體系和人事管理體系、工程設計相干軟件,實現(xiàn)了檔案管理和設計文檔管理。
四、代表工程業(yè)績
近十年承擔過下列7項中的4項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或主體工程承包,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構筑城市道路(含城市骨干道、城市快速路、城市環(huán)路,不含城際間公路)長度3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城市道路面積20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構筑直徑1米以上的供、排、中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3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直徑0.3米以上的中、高壓燃氣管道3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30公里以上;
3、累計構筑內徑5米以上地鐵隧道工程5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地下交通工程3萬平米以上,或構筑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地鐵車站工程3項以上;
4、累計構筑城市橋梁工程的橋梁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構筑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5座以上;
5、構筑日處理30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工程3座以上,或日供水50萬噸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座以上;
6、構筑合同額5000萬元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3項以上;
7、合同額8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含城市道路、橋梁、及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等管線)總承包項目5項以上,或合同額為2000萬美元以上的國(境)外市政公用工程項目1項以上。
1、企業(yè)資產
凈資產1億元以上。
2、企業(yè)重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一級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高級職稱;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30人,且專業(yè)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少于5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150人。
3、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構筑城市骨干道25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城市次干道以上道路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構筑城市廣場硬質鋪裝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構筑城市橋梁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上;或累計構筑單跨4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3座;
(3)累計構筑直徑1米以上的排水管道(含凈寬1米以上方溝)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直徑0.6米以上供水、中水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直徑0.3米以上的中壓燃氣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直徑0.5米以上的熱力管道工程20公里以上;
(4)構筑8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10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構筑20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上的排水泵站4座;
(5)構筑5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構筑斷面2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隧道工程3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4、技術裝備
具有下列3項中的2項機械設備:
(1)攤鋪寬度8米以上瀝青混凝土攤鋪設備2臺;
(2)100千瓦以上平地機2臺;
(3)直徑1.2米以上頂管設備2臺。
1、企業(yè)資產
凈資產4000萬元以上。
2、企業(yè)重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不少于12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高級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級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15人,且專業(yè)齊全。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少于30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75人。
3、企業(yè)工程業(yè)績
近10年承擔過下列7類中的4類工程的施工,其中至少有第1類所列工程,工程質量合格。
(1)累計構筑城市道路1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城市道路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上;
(2)累計構筑城市橋梁面積5萬平方米以上;或構筑單跨20米以上的城市橋梁2座;
(3)累計構筑排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供水、中水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燃氣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或累計構筑熱力管道工程10公里以上;
(4)構筑4萬噸/日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或5萬噸/日以上的供水廠工程2項;或構筑5萬噸/日以上的給水泵站、排水泵站4座;
(5)構筑200噸/日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2項;
(6)累計構筑城市隧道工程1.5公里以上;
(7)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上的市政綜合工程項目2項。
1、企業(yè)資產
凈資產1000萬元以上。
2、企業(yè)重要人員
(1)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不少于5人。
(2)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中級以上職稱人員不少于8人。
(3)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不少于15人,且施工員、質量員、安全員、機械員、造價員、勞務員等人員齊全。
(4)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中級工以上技術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天資二級以上標準要求的工程業(yè)績不少于2項。
特級企業(yè):
1、取得施工總承包特級天資的企業(yè)可承擔本類別各等級工程施工總承包、設計及開展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營業(yè);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鐵路、市政公用、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等專業(yè)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天資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天資,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y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營業(yè),及開展響應設計主導專業(yè)人員統(tǒng)統(tǒng)的施工圖設計營業(yè)。
3、取得房屋建筑、礦山、冶煉、石油化工、電力等專業(yè)中任意1項施工總承包特級天資和其中2項施工總承包一級天資,即可承接上述各專業(yè)工程的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營業(yè),及開展響應設計主導專業(yè)人員統(tǒng)統(tǒng)的施工圖設計營業(yè)。
4、特級天資的企業(yè),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級企業(yè):可承擔各類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二級企業(yè):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各類城市道路;單跨4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
(2)15萬噸/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25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5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類給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3)中壓以下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1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和各類熱力管道工程;
(4)各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斷面25平方米以下隧道工程和地下交通工程;
(6)各類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40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三級企業(yè):可承擔下列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
(1)城市道路工程(不含快速路);單跨25米以下的城市橋梁工程;
(2)8萬噸/日以下的給水廠;6萬噸/日以下的污水處理工程;10萬噸/日以下的給水泵站、10萬噸/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直徑1米以下供水管道;直徑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3)2公斤/平方厘米以下中壓、低壓燃氣管道、調壓站;供熱面積50萬平方米以下熱力工程,直徑0.2米以下熱力管道;
(4)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程;
(5)單項合同額2000萬元以下地下交通工程(不包括軌道交通工程);
(6)5000平方米以下城市廣場、地面停車場硬質鋪裝;
(7)單項合同額2500萬元以下的市政綜合工程。
注:1.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給水工程、排水工程、燃氣工程、熱力工程、道路工程、橋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的穿山過江隧道、地鐵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過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軌道交通工程、環(huán)境衛(wèi)生工程、照明工程、綠化工程。
2.市政綜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橋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氣、熱力、電力、通訊、照明等中的任意兩類以上的工程。
3.市政工程相干專業(yè)職稱包括道路與橋梁、給排水、結構、機電、燃氣等專業(yè)職稱。